新西兰AIP投资移民指南:类别、资金、家属、申请及获签后安排

申请新西兰AIP,先确认五百万纽币Growth或一千万纽币Balanced的资金与投资条件,再核合法来源、家属及获签后义务。付款、原则批准、取得居民签证及取得永久居民签证是不同阶段,投资期满也不会自动完成所有手续。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 ·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18日

先把一家人的安排与资金条件放到一起

AIP适合能证明合法资金来源、愿意按规定投资并履行获签后条件的申请人。判断是否适合,不能只问家庭资产是否超过五百万纽币,还要看实际可用于合资格投资的金额、资产持有人、变现安排及家庭成员的材料。

家庭可以先列一份内部清单:拟由谁作为主申请人,配偶和孩子是否同行,资产目前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登记在谁名下、是否抵押,以及未来三年或五年如何安排到访。清单用于发现缺口,不是官方固定表格,也不能代替证明文件。

投资移民申请与投资产品选择需要分别判断。某项投资满足移民类别,并不表示本金安全、收益有保障或到期一定可以退出;家庭也不能因为某个产品有商业吸引力,就推定它必然符合AIP要求。签约前应同时核对两方面。

Growth与Balanced,金额、期间和资产范围一起比较

Growth最低合资格投资为五百万纽币,投资期间三十六个月;主申请人在该期间须以居民签证持有人身份,在新西兰累计停留至少二十一天。主要投资范围为符合要求的管理基金、直接投资,以及受比例限制的慈善捐款。

Balanced最低为一千万纽币,期间六十个月,通常累计停留至少一百零五天。可接受资产类别更广,包括符合规定的上市股票、债券及房地产开发,但不是任何银行产品、股票账户或房产交易都自动符合。金额更高不代表所有资产均获接受。

比较时可以分成四栏:能够实际投入的资金、愿意承担的产品风险、资金可被占用的时间,以及主申请人的到访安排。Growth金额较低,但官方明确提示其中基金及直接投资可能流动性较差,商业退出时间也可能超过移民最低投资期间。

不能从最低金额直接推导哪个类别更划算。若企业经营还需要周转金,或三年后有确定支出,投资的现金流和退出限制应先核实。移民所需金额不是家庭应该投出的全部财富,具体配置应另由适当专业人士结合完整财务情况评估。

先核类别和家庭:Growth五百万三年与Balanced一千万五年;再核资金产权及合法路径;原则批准后按期限转移投资;获签后持续检查、到访、解除条件及另申永久居民
金额单位为纽币,投资、居住和签证阶段分别核对。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8日。

Balanced减少停留天数,需要事前安排额外投资

Balanced可以通过额外投入符合Growth条件的投资减少停留要求,慈善捐款不属于这项减免的额外投资。每增加一百万纽币,可减少十四天,最多减少四十二天;对应最低总额一千一百万、一千二百万及一千三百万时,分别为九十一、七十七及六十三天。

额外资金须在申请获原则批准前提名,并在六十个月期间持续符合相应要求。不能等期满发现到访不足,才随意补一笔钱并认为此前的居住义务已被追溯取消。

决定采用减免时,应把基础投资、额外Growth投资、各笔资金的持有及转移记录分清。该减免解决的是特定类别下主申请人的停留条件,不会自动改变投资期间、全家首次入境要求,也不等于日后申请公民身份的居住标准。

先核产权,不能只看家庭合计余额

提名资金可以由主申请人独有,也可以与符合相关条件、列入同一申请的配偶或受养子女共同持有。现行BN6.1对这类共同持有有具体要求,须先确认共同持有人确实属于申请中合资格的家属,才判断可计入的金额。

若与未包含在申请中的人共同持有资产,原则上只能申报有证据证明属于主申请人的部分。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或商业伙伴名下的资产,不能因为大家关系密切,就全部当成主申请人的可用资金。

可以先把产权证明、公司股权、银行账户及实际受益权逐项对应。公司账上有钱,与股东本人已经合法取得可用于个人投资的资金,不是一回事;如果准备通过分红、出售股权或其他合法安排取得资金,还应保存相应决议、交易和税务记录。

合法积累与合法转移,需要两条证据线

资金来源材料应解释钱怎样形成,而不是仅证明今天银行账户存在一笔余额。工资、经营利润、分红、股票交易、物业出售、继承及赠与,都有不同的证明路径。申请说明应能把形成过程、权属及最后提名的资金连接起来。

例如出售物业取得资金,通常需要把原来取得物业的情况、出售合同、结算及到账记录按事实串联。只有最后一张银行存款证明,可能无法解释原购房资金或出售收入是否真正属于申请人;也不要把无法核实的历史过程改写成确定事实。

现行BN6.5同时要求取得和转移过程合法,包括相关外汇安排。原始财富来源合法,并不自动证明任何跨境路径都符合当地法律及AIP银行转移要求。准备汇款前,应让银行及适当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实际国家或地区核查,不应采用虚构交易或借名账户掩盖路径。

赠与可以研究,但在新西兰的赠与资金有特别限制

符合条件的赠与资金可以作为提名资金,前提包括赠与合法、无条件,且赠与人最初取得资金的过程也合法。受赠人收到钱并不代表来源审核结束,赠与人的收入或资产形成材料仍可能影响整条证据链。

官方现行说明对已经在新西兰、或曾经在新西兰的赠与资金设有限制。不能只把境内赠与改一个转账备注,就当成满足要求;也不能通过短暂转出再转回,自行推定原有属性已经消失。

若家庭考虑赠与,先核地点、历史流向、条件和双方产权,再决定是否提名。这里的移民资金条件与赠与在相关法域的税务或民事效力分别适用,不应把一份赠与声明当成全部法律及税务问题的共同结论。

资金已经在新西兰,不等于以前的持有时间都能抵扣

BN6.15允许符合要求的现有新西兰资金或资产被提名,但仍受来源、权属及其他条件限制。价值一般按申请时市场价值判断,不能只拿多年前买入成本作为当前计值依据。

原则批准前的投资期间不能直接计入Growth三十六个月或Balanced六十个月。对于原则批准前已作出的合资格投资,BN8.25对起算有规定;正式成功通知及居民签证条件所记录的起算日期,需要与实际投资记录一起核对。

在新西兰持有超过两年的资产,某些转移条款有专门安排,但不是不再查合法来源或不需要银行记录。不要为了少准备文件,就把所有境内资金统一写成无需审查。是否需要出售原资产、哪些历史凭证仍要提交,都应根据具体条文和资产情况处理。

基金与直接投资:名单、合同和真正投入都要核

Growth下管理基金及直接投资,需要满足Invest New Zealand认可条件。基金名称出现在营销材料,或企业与某机构有业务往来,并不能代替对应项目的实际认可状态及申请人具体认购文件。

现行BN7.10在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更新。基金条目要求适用新西兰法律的有约束力协议,并通过协议或其他文件证明已承诺及转入底层基金的资本;不能继续机械套用已归档版本的全部合同措辞。

直接投资条目则有自身要求,包括相应具有约束力、不可撤销的协议及实际投资证明。签署意向书、口头承诺和已完成合资格投资并不是同一状态。核对合同时应注明是哪种投资,不能把基金条文与直接投资条文混合使用。

Invest NZ对移民投资资格的评估,不构成政府对产品的背书或收益担保。投资方的财务、治理、费用、利益冲突及退出安排,应由适当专业人士另行调查;不能把“可用于申请”写成“风险已经由政府审查消除”。

慈善捐款可以计入的范围,比普通捐款收据更严格

Growth慈善捐款最多占总投资额百分之二十;若总投资为五百万纽币,对应最多一百万。这里按总投资额比例判断,不能把百分之二十误写成任何投入金额下都固定一百万。

对注册慈善机构,现行条文要求核前五年的合规年度申报、捐款时IRD认可受赠资格及相应报告层级,并通过书面协议确保款项专用于新西兰境内事业。另有官方列明的DOC项目安排,应按其真实资格核对。

申请人、申请中的家属或有关家庭成员若与机构已有联系,或可能因捐款获得直接私人利益,需要按规定披露。捐款有商业宣传价值、为孩子取得私人服务或与家庭控制的机构有关时,不能只凭收据就忽略相关问题。慈善捐赠的不可回收性质也应放入家庭预算。

尚未调用的基金资本,也有合资格存放规则

基金分期调用资金时,尚未调用部分不能随意放在任何账户。BN7.5对固定资本承诺及可接受的待调用投资作出规定,存放期间仍属于受监管的投资安排,不是申请人可自由挪用的家庭备用金。

一般银行账户与定期存款合计上限为最初基金承诺额的百分之二十五,而不是两类各自百分之二十五。条文对特定转移现金情形另有安排,不能用例外概括全部等待期。

资本调用时应保留通知、变现、转出及基金收款资料,相关转移须符合期限和用途要求。税费、亏损及追加资金亦有专门条文;遇到金额下降时,不宜简单承诺任何损失都必须补足,或反过来认为任何减少都不影响条件。

房地产需求与AIP投资资格分开处理

Balanced可以接受符合具体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但自住房不是仅凭购买金额就能变成合资格移民投资。个人用途限制、交易结构及项目本身条件都要逐项核;持有居民签证也不能代替购地方面可能适用的其他法律许可。

截至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八日,官方已宣布拟在十二月将合资格Build to Rent安排纳入Growth,并通过获认可管理基金提供。公告已发布与新规则已实施是两个时间点,十月不能把该未来安排直接当作现行入口。

准备参加十二月以后产品的家庭,仍需届时复核最终资格、实施日期及具体基金。当前没有核实的追溯认可、最低认购额或退出承诺,不应补写成政府规定。提前签商业合同产生的责任,也不会因为后来政策变化而当然消失。

抵押融资有明确条件,不能把所有借款都称作可用资金

现行BN8.10九月二十八日版本,在符合条件时容许使用以提名资产作担保的贷款。贷款方需要是可接受银行或受监管的商业贷款机构,并有资产与贷款方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等要求。

这项安排还涉及直接变现资产是否不经济或不切实际,以及转入新西兰的款项是否能沿银行记录清楚追踪。不能凭一个抵押登记就推定全部标准满足,更不能把亲友临时转入账户的钱包装成合资格银行融资。

考虑借款时,贷款成本、汇率变化和到期偿付都应列在投资之外的现金流中。移民资金条文允许研究某种安排,不代表银行必然放款,也不是建议家庭以高杠杆承担不适合自己的投资风险。

配偶与子女:同一申请不代表省略每个人的条件

配偶需要证明关系真实稳定,并已共同生活至少十二个月。婚姻登记可以证明法律关系,但仍应按实际情况准备共同生活材料;不要为填补空档而编造住址、账单或共同出行记录。

可包含的受养子女年龄为二十四岁及以下,并须符合相关定义。二十一至二十四岁的孩子还需证明经济依赖;仅因仍在读书或身份证上的年龄合适,不宜在未核事实时承诺必然合格。

官方页面提醒,若配偶或受养子女已持有或已申请基于与主申请人关系的新西兰临时签证,应在居民申请中包含他们。表格和家属声明应按实际要求完成,新出生孩子则按对应受养子女居民程序研究,不能假设自动加入已经结束的原申请。

健康、无犯罪与商业守法是不同的审核

申请须满足健康条件,并按要求提供胸部X光及体检。家庭应根据官方安排核医疗机构、提交方式和有效要求,不能以一般年度体检报告代替移民指定检查,也不要在没有具体依据时自行保证任何病史不会影响结果。

十七岁及以上申请人,一般需提供全部国籍国,以及过去十年在其他累计居住十二个月或以上国家的无犯罪证明。累计不要求一次连续住满;准备居住史时,应把多次停留合并判断,不能只看当前住址。

无犯罪证明递交时须少于六个月,非英文证明还需英文翻译,包括写明没有犯罪记录的证明。各国具体申请办法及可能的后续更新应按官方要求办理,不应只办中国证明便默认足够。

Fit and proper要求还涉及申请人曾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企业,包括管理和董事经历,以及移民、雇佣、税务守法等事项。个人没有犯罪记录,不等于商业背景部分完全免查;已经离任或业务在境外也不能自动排除。

递交前的材料说明,应让每一项要求找得到证据

官方建议提供说明信,概括资金来源、积累、文件索引及已在新西兰资金的转移过程。实用做法是让提名金额中的每一部分都能找到对应原始证据,并解释不同文件中姓名、日期或金额的合理差异。

证据目录可以按资金批次组织:产权及形成记录、变现记录、账户往来、税务资料、合法转移,以及拟投资安排。翻译件与原件使用可对应的文件名,有助于核查;不能靠一封很长的说明信替代缺失合同或银行流水。

递交前还要核申请人和家属的身份、关系、健康、品格及声明。投资文件已经完善,不表示家属部分可以以后随意补;有问题的事实应明确列出待核事项,不能以“顾问已审核”替代并不存在的专业核验。

费用至少分成三本账,审理时间另看统计范围

本次核对的官方AIP页面列申请费用从二万七千四百七十纽币起。这里保留“起”的范围,不能直接当作任何国籍、递交位置和家庭组合的最终总价;实际递交前应在官方收费工具及申请流程再次核查。

政府收费之外,还可能有体检、证明、翻译、银行、投资管理及法律税务专业费用。公司服务费须按真实报价另列,没有经核实的报价就不要自行补一个固定金额。移民最低投资与上述开支也不应全部相加后称作可计入投资额。

BN7.10对投资内管理、经纪及交易费用的计值有规定,同时排除投资之外的法律或咨询成本。合同里的费用名称只是起点,还要看实际性质及资金处理,不能只因发票写“投资相关”就全部计入。

官网的原则批准审理统计会变化,且不等于全流程居民签证已批时间。家庭排期还需加上准备证明、资金变现、跨境转移、投资落实及补件时间;不应把一个百分位统计改写成每个客户都能获批的期限。

原则批准后的六个月,要实际完成转移与投资

申请获得原则批准后,一般须在通知信日期起六个月内完成提名资金转移及投资。BN8.15还区分完成投资期限与其后提交证据的期限,不能把证据可稍后提交误解为资金也可以再等三个月才投入。

符合条件时可以申请最多额外六个月,但应在最初期限内联系移民局,并证明为变现、转移或寻找合适Growth基金及直接投资已作合理努力。提出请求不等于延期已批准,最终按实际书面结果安排。

汇款应使用提名的原资金、提名资产出售所得或符合现行规定的融资,并沿可接受账户及银行路径进行。交易中始终保留控制及证据,不能自行用来源不明的等额款替代,或凭现金已到新西兰便认为路径审核完成。

临时赴新西兰办投资,需要另外取得签证

原则批准信本身不是工作签证。主申请人可按现行安排另行申请临时工作签证,以处理资金转移和投资;家属则根据情况另申访客或学生签证,不与主申请人共用一张工作许可。

BN8.35的多次旅行安排涉及原则批准通知后的十二个月。该旅行文字不将资金转移期限自动改成一年,也不表示每次入境都重新给十二个月;停留和活动权利应看实际签发的签证条件。

机票、租约、孩子学校预约及投资会面都不代替入境许可。临时签证申请、资金延期与最终居民签证的状态应分别记录,避免因为其中一项已收件就认为其他事项已经通过。

获居民签证后,从第一天建立投资和到访记录

Growth与Balanced投资期间分别为三十六和六十个月,起算依BN8.25及正式通知判断。不要只按申请递交、第一次汇款或居民首次入境日任选一个日期开始计算,各个日期有各自作用。

投资期间需持续保留合资格投资及符合规定的待调用安排。资产换投、资本退回或产品资格变化时,应先核BN9.5等现行条文;一般资产与基金或直接投资的换投期限不同,不能统一理解成可以随时取回个人使用。

每次转移都保存旧资产退出、款项受控、新资产落实及相应专业证明。即使某笔投资亏损,也应按对应条款判断再投资金额,而不是自行把所有项目盈亏合并后抵销,或承诺市场亏损绝不会影响任何移民条件。

两年及期满检查,要交证明,也要完成问卷

Growth通常在投资第二十四个月及第三十六个月核查;Balanced在第二十四个月及第六十个月核查。相应材料应在规定节点后的三个月内提交,不能只把期满日写进日历而忘记两年检查。

投资持续证明需要适当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士提供文件,说明申请人、纽币金额、投资时间、类型,以及期间持续投资或换投日期。只有自己制作的余额表,不能被称为独立会计师或律师已经核实的证明。

同时须完成投资后问卷,内容包括额外投资情况、领域、金额估计,以及直接投资的非财务支持等。没有额外投资时应按事实解释原因,不能把问卷误读为强制再投入另一笔资金,也不能虚构商业支持活动。

上传材料或问卷的收件状态,与官员书面确认条件已满足不同。应保存提交回执、补件、书面确认及最终解除条件记录;任何中间一步都不宜直接作为永久居民签证已获批的证明。

家属首次入境、旅行条件及永久居民申请分别核

列入居民签证的家属须按官方要求在获签十二个月内到新西兰;如果无法按时首次入境,官方说明可能需要重新申请居民身份。主申请人的累计到访达标,不会自动代替家属各自的首次入境安排。

现行官网列Growth居民旅行安排为自首次在新西兰之日起四年,Balanced为六年。实际旅行仍需核有效护照和本人签证,不能只凭“可无限期居住”就推定海外旅行条件也永久有效。

完成投资及其他条件后,需要请求解除section 49条件,再另行申请Permanent Resident Visa。解除条件本身无收费,但这不代表后续所有签证申请均免费;请求材料包括说明信、有效护照、满足条件的证据及相关住址材料。

永久居民签证、居民签证和新西兰国籍分别有不同法律效果及条件。三年或五年投资结束不等于自动入籍;原申请之后出生并另获受养子女居民签证的孩子,加入永久居民申请还有相应持签要求,不能只按父母投资到期日统一处理。

正式推进前,把尚未确定的事情留在明处

开始办理前,家庭应能清楚回答:选哪个类别,谁拥有资金,哪些资产需要变现,如何合法转移,投资产品凭什么满足现行条文,以及家属是否已有足够的关系、健康及品格材料。这些问题未解决时,单看总资产报价很难判断实际可执行性。

投资决定前应核产品资格和商业风险,原则批准后按真实期限完成动作;获签后持续记录投资、到访和家庭变化。每一步都有对应文件,发生情况变化时才知道需要处理哪个环节,而不是等几年后再补回整个过程。

卓越移民Premiervisa Group的具体服务范围、法律与投资专业工作分工及收费,应以双方实际书面约定为准。项目评估、产品尽职调查和移民局审理分别承担不同工作,任何服务安排都不能替政府作出获签或投资收益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