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Parent Boost必须境外等满90天才可递交吗?

不能把九十天一律说成递交前等待期。V4.5要求申请及获签时在境外;第二次获签时若未满足相应境外九十天,会加最早抵达日期条件,按主副申请人中最近离境者的日期核对。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 ·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19日

第二次不是自动续上五年

最多两次五年多次往返Parent Boost,第二次仍需申请,并符合当时现行要求。先前获批不代表资金、担保、保险和健康条件已经永久认可,也不表示在新西兰境内可以直接续签。

V4.5要求提出申请和获签时在境外。家庭应保留双方真实出入境及现有签证记录,安排新的申请和出行,不能用仍有效的旧签证掩盖第二次申请的境外要求。

九十天可能体现为最早入境条件

V4.5.1明确:若主或副申请人在第二次签证获批时尚未在境外至少九十天,签证会附旅行条件,最早到达日不得早于相关最近离境后九十天。这里核的是主副两人中谁最后离境。

因此,不能只因父亲已离境九十天,就忽略母亲较晚离境;也不能一概要求所有家庭必须先等九十天才能开始递交。实际获签后应阅读最早抵达条件,不只看签证签发日。

申请及获签须境外,第二次仍审现行资格,不是自动延续五年;不足九十天看附加条件,可能限制最早抵达日期,非一律递交前等满;主副最近离境者起算,不能只看较早离境一人,读实际签证条件;重新核体检保险与债务,保留旧期全部记录,安排申请与入境两套日程
新西兰Parent Boost现行操作手册核对日期:2026年10月19日。资金、担保及签证其他条件须合并核对。

第二次还要重新提供健康与保险记录

V4.5.1要求新的体检及胸片证明,在申请日期前三个月内签发,不能因第一次用过材料就直接免交。还需证明此前遵守签证条件、相应保险持续覆盖,并没有持Parent Boost期间产生的未清政府债务等。

政府债务按条文所述涉及未享有资格却使用政府机构或Crown实体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不能凭没有收到一封催款信就自行认定所有责任都已解决,存在记录不清时先核。

把递交和再入境排成两套节点

第一套是离境、境外申请、补证及获批;第二套是阅读旅行条件、最早可抵达日和实际行程。两套日期相关,却不能把递交许可与入境许可当作同一件事。

本稿不承诺任何固定审理天数,也不推定双方不同离境时必然适用某个具体日期。用个人文件算清后再买机票,避免在获签但尚未到可入境日时提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