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C普通工作经验路线,三年境外加两年本地怎样算?
不属于黄名单、红名单等限制的申请人,可按技术工作经验路线核对三年直接相关经验,加另外两年合资格新西兰技术工作。三年可以来自境外,但两部分不能重叠,合计至少五年,当前岗位及工资也必须达标。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 ·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19日
先排除清单对路线的限制
当前职业属于Red List的,只能核对计分路线,不能用这套五年经验结构。属于Amber List的,前面三年相关经验也必须在新西兰取得,并有黄名单对应工资条件。本稿处理不受这些限制的普通技术工作经验申请,不将三年海外经验推广给黄名单。
职业判断依据真实职责及当前工作或邀请,不是简历中曾做过哪个行业。先确认ANZSCO技能1至3级岗位及准确代码,再核相关清单,不能只因工签曾获批便认为居民路线一定相同。
三年境外经验要直接相关,而不是任意工龄
SR3.35.5.1要求全职、每周至少三十小时、ANZSCO技能1至3级、直接相关、在正式申请前十年内取得,且不接受自雇经验。三年境外经验可以作为初步核查方向,但不是只要有三年工作证明就够。
相关性看该经验是否直接适用于当前工作,或是否是合理获得、从事该工作不可缺少的经历,并需雇主认可及移民官判断。做过同一行业的行政、销售和技术岗位,不代表彼此全部直接相关。

两年新西兰经验必须额外取得
另外两年应为直接相关的新西兰技术工作,在正式申请前四年内完成,并符合合法工作、全职及适用工资等要求。非黄名单这条路线的当前工作及所需本地技术经验,按适用SMC门槛1.1倍核对。
目前基准为每小时NZD35,对应1.1倍38.50;个人适用历史日期仍按SR3.10判断,不能只把现在的数值套给两年前的所有工作。前面三年与后面两年不能使用同一期间,所以不是工作三年后从里面再抽两年就算满足五年。
如何安排时间和证据
先列所有经历,标明国家、日期、职责、工时、收入及拟用于哪部分要求,再检查十年和四年的不同窗口。新西兰经历可以按符合条件的片段核对,不应只用在当地居住的起止日计算。
境外工作按规定准备协议、职责及收入证据,适用时可用符合要求的certificate of service;新西兰经验还应对应IRD或相关税务记录。资料难补时列明缺口,不编造雇主证明或把自营企业年限改成受雇经历。
达到五年结构也不是自动获批。仍需当前合资格工作、认证且未暂停雇主、年龄、英语、健康和品格等条件;不能把这一条经验路线概括成“海外三年经验即可直接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