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V原定生意买不成,可以换一家吗?六个月请求与九个月经营期限

BIV建立阶段可以在符合条件时请求更换一次提名企业,但不是随时换店。现行BD5.1要求原交易因本人控制之外的重大情况变化无法完成,请求须在前六个月提出,且仍要在前九个月买入并开始经营。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 ·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18日

先核交易失败原因,不能只因后来看到更便宜的店

现行条文要求,原提名企业因申请人控制之外的重大情况变化而无法购买。申请人应保留原协议、条件、沟通及失败原因的实际证据,不要把主动改变投资偏好包装成不可控制事件。

是否达到要求由相关移民官结合事实判断。提出请求不是已获批准,顾问也不能仅因已有另一个卖方就承诺一定可以把签证直接转到新企业。

六个月是请求窗口,九个月是落实经营节点

更换提名企业的请求须在建立阶段前六个月内提出。新企业购买及开始经营仍须能在前九个月完成,不会因换店自动重新取得另一段完整九个月。

准备排期时,应按本人实际签证起算及正式通知列日期。商业谈判、会计尽调、法律审查及移民处理都可能占时间,最后几天才找新企业,会给符合其余条件带来实际困难。

原交易失败有证据,控制之外的重大变化,不是自行偏好改变;前六个月提请求,建立阶段仅一次,不当成已获批准;新企业重新审核,资格资金及法律财务尽调,不是只改名称;前九个月完成,购买并实际开始经营,换店不自动重置期限
现行新西兰移民局BIV指引。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新企业要重新满足整套要求

新企业须符合BD2.5,完成BD2.10尽调,申请人应有足够可接受投资资金、计划积极经营,以及在需要时取得或拟取得相关职业注册。还要按规定考虑新增就业及持续商业诚信条件。

不能因为旧企业已经获审,就只提交新企业名称和价格。新Business Proposal及支持文件应对应真实财务、权益、岗位、年限和风险;最低金额与实体资格仍要分别核。

只限一次请求,并按专用程序办理

条文容许建立阶段一次更换请求,须使用官方提供的表格,并附新Business Proposal和支持证据。对移民及雇佣法律政策完整性或国际声誉产生不可接受风险的请求,亦有拒绝规定。

批准后工作条件可按需要调整。口头告诉顾问、给后台留言或交了新店订金,均不是移民局已改签证条件的证据,实际应保存请求、补件及书面决定。

进入经营阶段之后,适用的是另一套变更程序

已经完成建立阶段,再需更改经营业务类型时,要研究经营阶段的条件变更,不能继续使用原交易失败的建立阶段规则。前后阶段的次数、证据和效果不能混为一个永久换店权。

若交易无法落实,先核当前签证、阶段及截止日,再安排专业处理。本文不建议取消原签证或在未获所需批准时直接从事新业务;经营许可和交易责任也须按实际文件分别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