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P选项A续期雇员要求:30人、半数公民及10名新增

EDB列明,GIP选项A五年REP续期经济条件包括至少30名雇员、至少一半为新加坡公民及至少10名新增雇员;投资现有新加坡企业或家办时,仅计算申请提交日起新增的就业人数。

GIP选项A续期雇员要求:30人、半数公民及10名新增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 ·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25日

申请GIP选项A五年REP续期,除履行投资条件外,还须达到至少30名雇员(至少一半为新加坡公民,其中至少10名为新增员工),并满足本人或所有通过GIP取得PR的家属在新加坡居住超过一半时间。三年REP续期的雇员与居住条件组合不同。投资现有企业时,新增就业从申请提交日起计算。

三十人、至少一半公民及新增人数要一起看

GIP选项A的REP经济条件,不能只看公司目前雇员总数。EDB当前连结的文件在五年续期条件中将三项指标并列:雇员不少于30人,其中至少一半为新加坡公民,并有至少10名新增员工。文件脚注说明,若投资现有新加坡企业或家族办公室,计算续期经济条件时只考虑申请提交日起新增的就业人数。

因此,现成企业已有三十个人,并不代表投资后无需安排新增就业。也不能只说雇了十个人,就略过总人数及公民比例。三个数字分别有意义,实际适用对象、期间及现有企业的认定口径,还要结合完整规则和个案情况确认。

现有企业应按申请提交日建立新增就业基线

对于现有企业,不能把申请前已经存在的员工直接计入申请提交日起新增的人数。应保存申请提交日的人员基线,并分别记录其后真实入职、离职和调动。五年续期条件写明30人、至少一半新加坡公民及至少10名新增;各项指标应按同一企业及可核实的人事记录分别核算。

这三项数字不能互相替代:30人是雇员门槛,公民比例按至少一半核算,10人是新增雇员条件。现有企业按申请提交日建立基线,不能把原有员工名单当成新增员工。满足这些指标也不代表自动获批或保证续期。

服务机构提出具体人数方案时,应能说明引用哪个版本、哪个条款、如何处理现有员工及新增基线。只有一句已有成功经验,不能代替核查依据。若不同意见仍未解决,应在委托及内部记录中保留问题,不把有利的一种解释直接当成官方承诺。

GIP选项A五年续期要求:至少30名雇员、至少一半新加坡公民、至少10名新增员工;现有企业新增就业自申请提交日起计算
依据EDB官网连结的GIP说明文件整理;文件页脚日期为2025年5月5日。资料核对日期:2026年10月25日。

先建立真实人员基线

可将申请提交日的企业员工、其后入职、离职及其他变化分别列出,注明对应主体及记录。人员发生替换、集团内部调动或岗位变化时,保留真实过程,不把最终员工表倒推成所有人均为新增。公司当前人数与从某日起净新增多少,也不能不加区分。

员工国籍应按有效记录核实,新加坡永久居民不等同于新加坡公民。工资、雇佣主体和实际工作内容也应相互对应,不能只因某人经常为集团服务,就将其直接列为A投资企业的员工。外包、顾问及其他安排能否用于适用指标,应按实际规则核实,不自行计入。

招聘要围绕真实业务和岗位,预算、职能及入职安排可与商业计划衔接。不要为达到纸面人数作不存在的雇佣,也不要把签约或准备招聘直接写成已经到岗。准备材料应反映真实状态,任何预期数字都与实际员工记录分列。

经济条件与居住条件分别留证

EDB Factsheet把五年和三年REP续期分开列明。五年续期时,选项A申请人须先满足该选项的投资条件,再同时达到雇员指标,并满足本人或所有通过GIP取得PR的家属在新加坡居住超过一半时间。三年续期同样须满足投资条件;其后可按Factsheet规定,达到雇员指标,或满足居住超过一半时间的条件。不是只要达到30人或10名新增员工中的一项,就能单独满足全部续期要求。

实际核对时,先确认申请对应的是三年还是五年REP,再将投资条件、雇员条件和居住条件按该栏逐项核实。不要把五年续期的组合直接套到三年续期,也不要把三年栏中的“或”误读成投资条件也可省略。

本稿核对日期2026年10月24日,正文与脚注均来自EDB当前官网连结文件。现有企业的新增员工按申请提交日起计算;应保存申请日基线和此后的真实人员变化,不把预计招聘写成已完成的雇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