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招居港证明可以自己上传吗?2027受养人纪录直寄、七月截止与签证更新
2027联招CATI-5受养人居港证明并非家长自行上传就有效。本文核对入境处直接挂号寄送、ID697申请人与纪录本人、七月二日邮戳截止、十个工作天及邮递缓冲,并解释七月十六日更新身份文件与收件不等于合资格。
资料核对:2026-10-01。本文为政策资料解读,个案要求以主管机关最新公布及正式决定为准。
孩子已经取得入境处的出入境纪录证明,家长扫描后上传大学联招账户,是否就完成二〇二七年受养人类别的居港证明?现行联招安排的答案是否定的:这类证明有指定直接寄送渠道,家长自己上传、邮寄或由代理转交,都不能代替。
对CATI-5受养人学生来说,文件内容符合要求与递交方式有效,是两项独立检查。另有签证有效期和续期文件截止日期,不能只看孩子参加考试及选科是否完成。本文集中解释文件怎样送达,以及为什么“已申请”“已收到”和“已核实”是不同状态。
出入境纪录必须由入境处直接寄给联招处
大学联招处CATI-5文件说明明确,只接受按指定安排、由入境处以挂号邮件直接寄送的出入境纪录证明。
申请人、家长、监护人、学校、院校、代理或其他人士自行递交,无论采取邮寄、速递、电邮、上传或亲身提交,均不获接受处理,也不会与联招申请连结。即使文件真实、完整、有原件,错误渠道仍会造成问题。
因此,不应把“先寄到家里,复印备份后再寄学校”当成稳妥做法。用于本项核实的申请,应在提出时便按联招处指示设置送达安排;家长自行持有另一份纪录,不等于指定文件已经到达。
如果此前已经把文件寄给自己,应主动向入境处和联招处确认需要怎样重新办理,不宜重复上传同一份扫描件期待系统自动认可。重复提交不能修复不符合指定来源的缺陷。
申请表里的用途和通讯地址要填对
联招处要求申领时把“资料用途”填写为大学联招处,通讯地址按其官方列明的收件单位和地址填写,使证明由入境处直接寄送到联招处。
这个通讯地址用于本项文件派送,不是要求学生把实际居住地址改成大学地址。若家长机械地把所有地址栏都填写成家里,可能导致证明走错渠道;反过来,也不应把本项收件地址复制到无关申请的居住地址栏。
采用该安排意味着授权联招处接收及开启相关挂号邮件,入境处也会向联招处提供已填写的申请资料以作识别及核实。申请人应理解授权用途,并确保个人身份、联络和所需期间资料准确。
准备时可由学生本人先检查英文姓名、身份证及旅行证件资料,再由家长协助核对日期和收件要求。不要因为同一家人共用行程,就替孩子申请成父母的出入境纪录。
成年孩子的纪录,不是父母自动可代领的家庭文件
入境处出入境纪录申请说明列明,申请须提供资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资料及签名页、适用的香港身份证副本等。
如果申请人不是纪录本人,例如代表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获书面授权人士,还须提供足以证明取得纪录资格的文件,如出生证明、授权书或有关法院命令。
因此,孩子已经成年,不能只因为父母一直协助处理升学,就省略适用授权。代理也不能仅凭一张身份证照片便推定自己有权取得所有行程资料,应按申请身份准备正确文件。
入境处表格ID697把“所申请纪录的当事人”与“申请人资料及声明”分开。填表时应按实际角色填写,避免把代办人的签名、学生的资料和错误关系证明混在一起,导致需要重新澄清。
七月二日不是开始向入境处申请的最后一天
联招处公布,出入境纪录证明的有关截止为该年度七月二日,以邮戳日期为准,而不是申请人向入境处递交申请的日期。这两个日期不能互换。
例如家长七月二日才在网上提出纪录申请,即使当天成功付款或取得参考编号,也不能据此认为已满足联招寄送期限。文件尚须完成审核和发出,不能把系统认收时间当成挂号邮件邮戳。
入境处一般在收妥所需文件及费用后约十个工作天处理,邮递时间另计。若资料未齐、需要说明身份或补件,预留时间还可能进一步增加,因此不宜倒数十个日历天才动手。
排时间表时,把整理文件、申请、补件及付款、入境处处理、指定挂号寄送分开。每一步由谁跟进、用哪个参考编号查询,也要说明,避免父母双方都以为对方已经处理。
不应过早申请一份无法支持所需期间的纪录
二〇二七年度适用居港期间为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至二〇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但官方也列出可合理较早申请的情形。自起始日期一直留港、完全没有离港的人,可考虑由二〇二七年四月起申请。
曾离港的学生,则须结合已累积日数,以及五月三十一日前剩余期间和计划行程审视。不能只因为朋友四月已申请,就照搬同一日期,忽略自己之后还有境外考试、探亲或旅行。
办理文件和满足居港事实是不同工作。申请已经寄出,不会让后续行程对适用规则不再有关;如果相关情况改变,应及时向联招处询问怎样补充或处理,而不是把原有证明当成未来行程也已获认可。
学校证明也有直接递交安排
如果适用学校就读证明途径,应联系就读学校,由学校按指定系统或确认书直接提供资料。除非联招处另有明确指示,学生不应自行递交学校信件或证明,代替校方渠道。
转校学生可由不同学校分别确认其正式记录能够证明的就读期间。家长应向各校说明同一项用途,并留意是否有某段时间未被资料覆盖;收集几封名称不同的推荐信,并不能代替所需就读事实。
学校证明和出入境纪录可按情况组合使用,但最终由联招处综合核实是否覆盖适用期间。家长可以协助整理哪些资料已经发出,却不宜自行宣布两份文件放在一起便必定合格。
七月十六日的身份文件期限,要另外记下
CATI-5申请人须持有在二〇二七年九月一日或以后仍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若相关文件于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到期,须在二〇二七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五时前,向联招处提交已续期或更新的文件。
这不是入境处为所有受养人统一设定的续签申请日期,也不表示联招可以替学生延长香港逗留。家庭仍要按孩子适用入境条件和续期程序办理,并将升学所需文件截止日期一并纳入安排。
如果签证到期较晚但联招文件截止较早,不能自行认定等到开学注册时才交便足够。应及早把实际到期日及续期进度告知联招处,确认对应处理;已递交续期申请的收据也不等于已取得更新文件。
收件通知只证明送达,还要等核实结果
联招处直接收到有效渠道寄送的纪录后,会通知申请人并进行核实。该通知只确认收到文件,不代表已符合居港要求,其他身份、考试和课程资格须分别核对完成状态。
若未满足有关条件,申请可按公布机制转交参与院校以非联招途径独立考虑,并可能涉及较高收费类别。不能把“系统仍可看到申请”解释成原资助类别已经维持。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建议,受养人家庭为孩子准备联招时,分别追踪学校证明、入境处直接寄送及签证更新三项。以实际送达和正式核实结果作为完成依据,才能避免文件确实存在,却因为渠道或日期错误影响升学安排。
官方参考来源
- CATI5要求及证明文件(查阅:2026-10-01)
- 申请出入境纪录证明(查阅:2026-10-01)
- ID697出入境纪录申请表(查阅:2026-10-01)
封面说明:使用电脑处理资料(主题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