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P能用来开公司、当股东董事或接自由职业项目吗?

不能把PEP当创业准证。MOM明确持有人不得创业或从事创业活动,申请排除独资经营者、合伙人、在ACRA登记公司同时是董事及股东者,以及自由职业者或打算以自由职业方式工作的人。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 ·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19日

不绑定雇主不代表可以经营任何业务

PEP为高收入受雇专业人士提供换工灵活性,其活动边界与EntrePass或ONE Pass不同。不能因为自己的收入超过S$22,500,就认为可以用个人公司给自己开工资来绕过创业限制。

企业登记、银行开户与个人获准从事什么活动是不同事项。注册系统允许提交,不等于MOM认可本人以PEP经营;公司是否有真实客户也不能免除准证活动要求。

职位和股权结构须如实说明

资格页明确列的是董事同时为股东等排除类别,不应擅自扩大成任何被动持有任何股票都必然不合格;也不能反过来说只要不登记董事,实际长期经营便一定允许。

亲属代持、改合同名称或暂时不领工资,均不能自动改变实际创业或自由职业性质。需按真实职责、关系和活动核,而不是只看登记表上一个职位。

高薪受雇与创业分开,不绑定雇主不等于开放经营,月薪高不免活动限制;独资合伙及特定股东董事排除,自由职业也不适用,如实披露实际职责;不靠代持或改名规避,无薪不自动改变性质,登记成功不等于获准;创业另评估适用路线,新路线需独立满足条件,开始活动前核许可
新加坡人力部PEP公开要求,核对日期:2026年10月19日。金额均为新元;示例为条件计算,不是客户案例。

业务计划应选择合适路线

若目标是创业,官方指向EntrePass或Overseas Networks & Expertise Pass等可评估类别,但每类都有自己的资格,不能承诺从PEP简单换名便获批。

已经持PEP而拟改变工作模式的人,应在开始活动前确认新路线及必要许可。服务机构不能把不能做的活动写成“灵活创业”,也不应以虚假受雇包装来满足收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