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C工资门槛上涨后,旧工签的五个月规则怎样用?
现行SMC工资规则不总是只看递交当天的新数字。若工作签证在开始累积所需新西兰技术经验之前五个月内获批,条文允许按规定采用工签批准时的门槛;先要确认日期、实际工作及所选路线的工资倍数。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 ·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19日
先找三种日期,再选适用规则
SR3.10(f)分别涉及开始累积合资格新西兰经验的日期、不需该经验时获邀的日期,以及符合五个月条件时的工签批准日期。不能把工作签证申请日、雇主发邀请日或入境日任意替代这些时间点。
先保存工签批准通知、实际开始工作及工资记录,再确定自己从哪一天真正达到可计入经验的要求。如果刚开始时工资或工时不够,不能只用最早入职日作为合资格经验起点。
五个月不是给任何工资不足的工作补救
这项安排针对工签批准与开始累积经验的时间关系,并不是拿到任何工签后五个月内做任何工作都可以算。工作仍要真实、合法、全职,并符合本人路线及职业的适用工资倍数。
例如按收入两倍门槛取分,就应核相应日期的两倍标准,而不是只核同一日期的单倍基准。技术工作经验路线和黄名单另有1.1倍、1.2倍等要求,不能因为使用历史日期便把倍数省掉。

旧标准与当前标准不能混成一个数字
SR3.10.5保留历史工资表,包括不同日期的基准及各倍数。目前2026年3月9日起单倍为NZD35,而更早的期间可能适用其他数值。核对时应明确写出所采用日期和倍数,不只写“达到中位工资”。
先算清适用门槛,再与合同及实际保证报酬比较。不能把现在提高的薪酬追溯当作过去已经支付的工资,也不能因为今天的门槛较高,就未经日期分析删除全部旧经验。
有一个不能忽略的承包例外
单一技能类别取得六分、当前依赖服务承包工作的申请人,SR3.10另要求经验按开始累积时的门槛核对,当前工作还按获邀时门槛核对。不能把五个月或历史经验安排概括成所有人当前工作永久适用旧标准。
工资降低、工时改变、转到不同职业层级或合同性质改变时,均应重新检查。SR3.20还规定,收入降至相关所需门槛以下的期间不能继续按合资格经验累积,不能只凭最初合同达标便一路算到递交日。
使用历史门槛时,也要检查经验是否仍在窗口内
采用历史工资标准不代表历史经验永远有效。用于补分的一年、十八个月、两年经验,以及新增路线所需经验,都有对应回溯期间;从正式居民申请日倒数判断。
建议每段记录同时写日期、岗位层级、合法工作、工时、实际工资、采用的历史基准和倍数,以及拟递交日的窗口。证据不足时列待核;本稿不把五个月边界简化成固定天数,也不编造超过期限后的自动宽限。